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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供述自己地罪行如何确定 —2手房产

自动供述自己地罪行怎样确定 2013-03-25 :自动供述自己地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地行为依据,他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自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地犯罪行为,不遮盖、不伪造,这是认定自动投案地依据,也是组成地基本条件。 自动供述自己地罪行应切合以下情形: 1、投案交待地必须是犯罪事实。若是投案人所交待地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地行为,不组成自首; 2、投案人所交待地必须是自己地犯罪事实。也就是投案人交待地是自己应负担刑事责任地犯罪事实,固然也包罗与他人配合犯罪地事实,若是投案人只交待他人地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地犯罪事实,不组成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地交待自己地犯罪事实,即投案人应当将自己地犯罪事实原原本当地交待清晰,不虚构、不伪造、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推诿塞责,否则不组成如实交待,也不能认定自动投案,固然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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