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
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区分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
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1定是国有资产。按照本法第9l条所作的立法解
释,公共财产除国有资产外,还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
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以公共财产论”的“在国家机关、国
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这当中,显
然后3项均非国有资产,实践中,要注意严格把握其性质上的区别:凡私分后3类财产者,
不能按本罪处理。应根据其所分财产性质的不同,准确对号入座、正确定性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