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证据需不需要进行质证呢
需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1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3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3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3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3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1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第52条 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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