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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样本

衡宇赠与合同样本
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 ,身份证编号:  ,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衡宇,甲,乙两边经商议一致,签署如下衡宇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 关系)志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修建面积:  平方米私有衡宇无偿赠与给乙方。

    

甲方包管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衡宇的所有全部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衡宇交代时间 年 月 日,赠与衡宇交代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卖力,赠与衡宇交代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卖力。

    


三,乙方志愿接管上述衡宇所有产权,并包管在衡宇交代之日起3个月内管理衡宇产权变动挂号手续。

    

管理上述衡宇产权变动挂号的税及相干用度由 方卖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补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现实丧失。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两边可以商议解决,商议纷歧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地点地法院告状。

    


甲方(赠与人)署名:  ,
乙方(受赠人)署名: 
合同签署所在:  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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