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对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食品。
二、客观方面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在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三、既遂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危险犯罪,只要出现法定的危险状态,就构成该犯罪的既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犯罪,不要求必须有实害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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